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是人民群众监督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据了解,早在2005年,一些地方工商局便在基层单位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2年三次印发意见,就如何做好“双述”工作提出要求。几年来,各地工商部门不断创新“双述”方式,丰富“双述”内容,拓宽“双述”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收到良好效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工商部门“双述”工作作出肯定性指示,中央纪委也多次总结工商部门“双述”工作的经验。
来自吉林、天津、河南、广西、青海、宁夏、青岛等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吉林省各地州市工商局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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